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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

2024-03-21 浏览量:

 

广东药科大学网站建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药科大学网站建设使用网站群建站方式,信息中心为所有新接入网的用户提供已经过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的博达网站群系统,并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网站群系统的安全运行。

需要建设网站的用户,请下载本附件,查阅附件所示广东药科大学网站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填写接入网站群的安全承诺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利。用户建站,需经由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核批准,由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站建设所需环境。

网站建设、改版或更新,由网站负责人自行负责筹集经费。

用户可以自行根据网站群内置模板进行网站设计和制作,也可委托他人负责网站建设。网站设计需符合广东药科大学形象,采用学校统一的LOGO标志及页头页脚设计,维护学校整体形象。网站建设完毕,需告知信息中心,经过信息中心审核页面设计通过后方可接入上网。为防止用户误操作,网站接入上网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收回用户的建站权限,保留稿件发布等必要的网站管理权限。

具体《广东药科大学网站管理办法》请查阅附件“接入网站群的安全承诺书”。

本文阅读对象:

1、需要使用广东药科大学标志将系统接入上网的用户;

2、已在学校网站群,需要更新网站管理员的用户;

为推行无纸化办公,用户无需提交纸质文档。请将承诺书填写好,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后发送盖章电子版和word电子版到邮箱: